本人24岁,去年5月份经朋友介绍认识一女,我家与女方家相距不远,春节期间经过双方父母的撮合,女孩同意结婚,我按照女方的要求置办家具、黄金首饰、玉饰、礼金等给女方,合计约10万元人民币,我们按照当地的民俗举办传统的婚礼(还没领结婚证),新婚之夜,女孩以见朋友的名义,消失不见,我打她手机催她回来,问她是朋友重要还是我重要,她回答说朋友重要,随后手机关机。女方这种行为给我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伤。
请问我是否可以起诉女方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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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不一定构成,但可以要还上述财产!若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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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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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对方返还彩礼,但是精神损失没有依据。你们没有结婚证,女方没义务和你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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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需返还彩礼;
2、如有疑问,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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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返还 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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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客就免了
若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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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返回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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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