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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从2011年离家出走至今没有回来,放着两个幼小的孩子和父母不闻不问。我多次到她家去请也没有回来。开始我还知道她在哪个厂但是后来她说她换厂了。我道也不知是不是真的,打她的电话也是爱接不接的,即使接了也不告诉我在那里。我没有到她的厂里看过,因为他们那里不准进。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向她提出结束我们的婚姻,但是她却找各种理由推迟。最后甚至说要离婚就必须拿五万给她。我是打工的,身边虽然有这个钱但是毕竟要为孩子着想。这个女人在和我结婚的四年里不知道离家出走了多少次了,以前为了孩子为了这个家我忍了下来,但是没有想到她却越来月过分。从出走到现在已经半年了没有回来看过孩子。想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这件事。她有没有资格问我要钱。

民事相关
2016-12-30 11:32: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面议律师处理。
  • 夫妻中有一方离家出走,另方如果想离婚,可以起诉离婚,离家出走满两年,即可以向其所在地法院提出一方失踪的申请,法院在受理后进行公告,在公告期满,被申请人仍无下落的,法院以裁定书的形式认定被申请人属于失踪,凭法院的裁定书可以向法院起诉与对方离婚。
  • 你好,协议离婚是比较简便而且容易处理的办法,建议优先考虑;如果确有必要,感情确实破裂,那么走诉讼途径是下一步办法,您可以将具体情况和安排意愿告诉我,为你逐步解答,如果你觉得必要,建议去聘请律师为您代理,因为这个问题处理方式比较复杂,而且对后期的影响、风险都比较大,有律师的话,能够让你更好、更高效地保障你的权利,毕竟你的权益更需要保障。希望能够帮到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