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租了一套房子,将其中一个单间租给乙方。年前1月10号签的协议,交三押一。后我假期回家(外地),乙方说小房间暖气是坏的,我联系物业看后说是小间暖气实际上是改到小间外部环绕厨房了。今天1月26号,乙方说她明天从家过来,要我把 全额租金退还,否则起诉。理由是 :1,小间冷,学生会冻感冒;2我是二手房东,出租违法。1,暖气问题 我和她签约时都没有注意到。但整套房比较暖,我觉得不可能感冒。2,这半个月期间她的物品一直在房内。3,她签约时也知道我是二手房东,并且我申明房子的一些问题只能等2月10日我回去后才能解决4.关于带学生问题,我今天提出可以使用带门的大客厅,里面很暖。我到2月10号回去以后退钱。5.她和我签协议那天 我还有一位租客要入住,乙方也知道情况,反复说要长住,我才和她签的。现在 乙方说要起诉我,1,要我退还全额租金。租房时她是看好了才租的,我当时也没发现暖气的问题。2,签约合同上 没有注明此类情况解决方案,但是有口头协议,如果不继续租,将化整为零算租金,即十几天,二十几天算整月计算租金。有朋友在场作证。
请问 谁获胜的几率大一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