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在昆明看到了某商铺出租,于是给予了二房东5000元定金,3月5日,待签订合同时,我发觉不对劲,没有与二房东签订合同。
理由一:当我们让二房东把房东叫来,证明这个房子是房东允许二房东转租的,二房东的回答是不可能找房东,还闪烁其词,躲躲闪闪的。我怀疑这其中有诈,故不敢签。
理由二:当我们提出要退回押金时,二房东回答一分不退。于是我们中间调节,二房东说 必须要我们道歉 才退回其中的2000元。让我很气愤。
关于押金,我们只是签过,最简单形式的一张纸,可那二房东说,这押金就是不能退了,你们爱咋滴 就咋滴。 还说我们违约。
其实,我们是不相信这个二房东才不租这个店铺的,但是押金已经交了。
谁能帮帮我,告诉我怎么去解决呢! 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