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1年8月9号在我上班厂里,工作是不称被钢板划伤右手,厂里只出了医药费,而我修养期间什么费也没有给我,我去问厂里说没有工伤赔偿的说法,我想问问他是不是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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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违法的。建议申请工伤鉴定,如果留下伤残,可以做伤残鉴定,鉴定的结果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一次性医疗补助、就业补助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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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相关部门反映,不行就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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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讲,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寻求法律帮助,以便更好的保护你的利益。如需帮助,欢迎随时来电免费咨询、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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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