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 人才网应聘到一家公司,09.3多进公司试工,直到09.9月才开始给我上保险,合同也是差不多这个时间段和我签的,因为几年下来,感觉这家公司工资水平确实不高,而且没有正常的休息日,心里确实窝的慌....种种原因吧,所以想来年辞工。我想问的是:1.我从09.4月至9月期间,是否可以申请双倍工资? 2.过完春节辞职,是否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 3.如果非得劳动仲裁时,仲裁部门是否对于我计划的证明,能证明我在09.4已经在这家上班(当时的工资单,已经进入当时会计凭证里),有强制查看权利? 万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