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有土地房产所有证,当时人在外省工作,没文化,没人通知,没有及时换证,现在回来房子被村大队拆了,分给两户人家,他们现在都已经居住到安置房,一人一套,我外公的祖房现在成了废墟,只有破烂的砖头和木棍。我们找过村大队,说调查下一直拖了2年,现在又说外公妈妈是吃五保户的,不能给我们。我让他拿证据,他们说有人证,书面证据都没有“抚养协议”也没有,连收钱的财政发票也拿不出来,我看过五保户规定,一样财产是属于财产继承人的,她没签财产归村里或国家所有,何况土地房产证上是我外公的名字,又不是他妈妈的。请问这情况该怎么处理呢,土地房产所有证是否有效,能不能到法院提起诉讼?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