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来自四川现居住佛山的女士,在210年的时候曾借一名广州男子十万圆,借条上面没有写借条两个字,只有他的名字说借我十万,上面写着说2010年底还清,但是到现在一分都没还,每次追债他都不理不睬,甚至有时还说不还,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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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再收集些别的证据比如电话录音或者证人证言等,尽快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诉讼时效是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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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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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进行追讨,你需要注意诉讼时效,借款的诉讼时效为2010年底开始计算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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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及时提起维权诉讼,以防止时效的丧失,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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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如有需要欢迎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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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提起维权诉讼,防止时效的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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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向法院起诉,申请查封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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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考虑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依法实现债权,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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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赖账不还之人,应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向其追讨,以免自身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本律师擅长处理债权债务案件,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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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应及时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追讨债务,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对方有财产,可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本律师擅长处理债权债权纠纷案件,可将欠条发到我邮箱,以便详细解答及助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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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诉讼并申请保全对方的财产对确保诉讼赢了之后能顺利拿到钱。诉讼时效是从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2年。最好联系律师更具体地指导怎么进一步取得更充足的证据和实际操作中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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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与律师联系委托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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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起诉他,并查封对方的财产,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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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