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工地作业,不慎跌入约3米深的水泥坑里,后经医院检查为右手肘部粉碎性骨折。据包工头郑某述说因我父亲62岁,故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且把所有的责任推给叫我父亲去干活的钢筋班长邵某身上,说他们内部签过协议。(我父亲和他们没有签过任何协议)还说住院期间医药费暂时帮邵某垫付。还叫父亲慌说自己摔去用农保。现我父想出院,想找郑某到医院协商下补偿事项,但郑某推说没时间,而叫邵某带协议过来,协议内容为,用农保结算已缴住院费用,多出归我方,(约多5000光景)再另补偿明年取钢钉5000费用。在这我想请教下律师,这情况,我该把谁立为责任人,或说我该找谁索要赔偿,是郑某还是邵某?再就是具体赔偿如何结算?如协商没有效果,我该如何处理?民法诉讼我该起诉谁?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