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12辞职了,走的时候已经把公司的帐理清,并且交给了同事接手。交接单上经理和接手人都签字了。但现在他们说帐不清楚,叫我回去再把算账清楚,如果不回去就起诉我。我想问我还有这样的义务嘛?会不会被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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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交接单是很有力的证据,双方都在交接单上签名确认了就表示你已经将一切工作交接完成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也相继结束,没有回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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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作已交接清楚,与你无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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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辞职职工,是否协助原公司解决公司的问题是您的权利,而非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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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工作交接清楚,无您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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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委托律师应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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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经办理了交接手续的话,现在是没有义务再回去理清账目的。是否会起诉你,则很难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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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问题不的大,既然已经交接清楚,就没你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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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已经辞职,并办理了交接,不再承担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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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