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自2004年6月进公司至2007年6月23日,公司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也没有给我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上个月,根据客户要求,派我出去学习,并有可能将调我至客户指定的场所工作。 老板担心我会趁此机会,到外面找其他的工作,对他的项目有影响,于2007年6月23日(也就是我出差的日期),老板强制性的让我签订劳动合同一签就是两年,如果不签的话,就不同意让我出差。无奈之下,我签订了劳动合同。可是这份合同中,上面没有写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已和他商量,他说他这里不给缴纳。工作内容,待遇问题(何时发工资没有写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