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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的前台文员,2011年6月在这里工作至今,签了劳动合同一年,里面明文规定一周上班5天,每天8小时.其他员工每天都上7.5个小时,早上8点半到下午5点半,中午休息一个小时.当时面试时完全没有提到这一点.所以我的上班时间是比他们多1个半小时的,不过我也算了,谁知道,10月份来了一位新领导,11月底就开始实行6天班,而且完全没有加班费和调休.因我之前报了一培训班是周末上课的.这样我星期六就只能请假了.12月份开始到现在请了一个多月的周六假.我上司上周就暗示要我考虑离职.我不愿意.后来她又借故几次直接发QQ来骂我叫我离职.我没有理会.谁知她今早又叫我写辞职书,还把我前台的文件表格甚至连通讯录都拿走了,还扬言说我不辞职就把我的钱扣光!我觉得她太过分了.但我是肯定不会在年前辞职的.可如果她就想这样来打击我工作时的心情,那我该怎么办?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能不能把中午上班的钱一起算回来?工作上的一些小失误小健忘,并且只是第一次,并且教导后都没有出现第二次,她还能以这个作为借口乱扣工资吗?如果可以,扣工资的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公司规章制度没有这方面的扣费明确规定!我要怎样保护自己的利益呢?

劳动纠纷
2012-01-16 22: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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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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