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下班路上出车祸,今年在双方的协调下公司赔了37000元,目前只给了30000,还有7000元却迟迟不给。之前我们签了个协议:那7000元在2011年12月30号之前再给,今后双方权利与义务互相免责,如甲方违反约定之就乙方责任,甲方赔偿乙方100000元。现在我觉得对我不公平,这样的协议书有效吗?请给我明确的答案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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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议不合理。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搜集证据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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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议显失公平,可以委托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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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协议如果不存在法定(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可以撤销、变更的情形的,一般情况下应当有效,双方应当就此履行。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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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实际受到的伤害与赔偿数额差距很大,我认为可找律师仔细审查一下双方协议内容是如何签订的及掌握其他证据有哪些,然后重新立案,由律师代办以上所有事项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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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