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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县医院上班,急诊科驾驶员。今年54岁,2012年4月满55周岁。与县医院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1年12月期满.第3次合同订4个月.医院说55周岁以后就不在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12-01-14 23: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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