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专卖店从事数码产品的销售工作.因为生意不是很好.店里就我一个店员(偶尔老板的母亲也一起过来看店).
这个月好倒霉.连续丢了2样东西.一部数码摄像机(全新的.2800元左右).一部数码相机(自己用的.大概用了2年了.估计也就1000多元)
其中数码相机是被好多人闯到店里.一部分人引开我注意力.其中一人溜进摄影室将相机偷走.再悄悄溜出去.至于那台摄像机是什么时候丢的都不知道,当天晚上盘货的时候才发现少了部摄像机.
最后说明一点.我在这里的工资是8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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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我朋友在一个网吧上班做服务员上班工资1000元包住不包吃。一天晚上掉了6个内存条和6个CPU给网吧赔了5000左右(和收银的一半才5000),市价值1万多吧。老板安装了一个监视器在吧台叫收银的和服务员一人一半。除了吃饭的在深圳这地方根本就剩不了多少钱。又是白辛苦1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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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律师帮我解说一下,象这样的赔偿到底是按怎样的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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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好像真的有些难
我也想知道这种问题一般有没有什么法律条款可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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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是这样认为的,做为这店里的唯一一个店员,店里东西丢了说自己一点过错也没那是说不过去的.我现在就是想知道.这个赔偿到底是怎么个赔法.全额赔偿还是按一定的比例?象我说的这种情况大概要赔多少,目前我们国家有没这方面的法规和法律条文.现在老板的意思是各承担一半的责任.但我还是觉得有点冤.毕竟我一个月才800.这么一赔就是2个月的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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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可以要求你赔偿的,你和老板协商搞定你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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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过错就不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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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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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