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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7年5月至今在城关医院上班,之前两年半没定合同,2011年医院给我们定了一年的书面合同,三年半期间除了基本工资,偶尔一点奖金,医保,社保什么的都没有。2011年12月中旬,生了宝宝,本应该享有带薪产假,打电话给院长说合同只签到12底,今年没签合同,而且没上班哪里来的工资,还好心对我说我合同已经到了帮我留了岗位,产假三个月没工资。年终奖也没发给我,我差十多天也就满一年,基本上也算一年,生孩子前一天我都还在岗。想问下各位,我应该享有些什么?

民事相关
2012-01-13 14:14: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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