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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你好! 我是一名大三的大学生,2012年6月份才正式毕业。 去年学校教改,我们专业大三上半学期就学习完了课程。于是,我在2011年11月到一家公司应聘,并在同月15日,进公司实习,当时应聘的是活动策划专员职位,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000元。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慢慢发现,这家公司的运营一点都不正规。自我进公司至今,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而且,还经常让我们义务加班,有好几个周日,老板也叫我来加班了。但是无论是工作日还是周日加班,老板都没给我算过加班费。甚至在圣诞节那天我还在工作。 2012年1月10日,公司该发12 月的工资了,但是老板说要15号左右再发。其实 ,在这些天的工作中,我已经看清了老板的为人,他就是想拖欠工资。去年12月走的那批人,他至今都没给人家把工资结算清楚。还在找借口要扣人家的工资。 我12月份的工资老板是这样给我算的:前半个月按500元,后半个月按600元算(正式员工工资每月1200元)。但是我听别的员工说,我12月的工资应该都按1200元算的。所以请问:我12月份的工资究竟该怎么算?另外,在工作的这段时间里,自己感觉跟这样的老板学习不到好东西,所以想辞职了,但是我又担心,他不给我2012年1月份的工资。这是有前例的。请问:我要是现在辞职,我1月份的工资该怎么算?他要是以我还没完成什么什么工作或者公司没人手为由不让我办离职,并不给我1月份工资怎么办? 听说,不签劳动合同要返还双倍工资。那我还没正式毕业,这种情况下,我要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是第一次工作,什么都不懂,希望老师您能讲的详细一些,谢谢您了!

劳动纠纷
2012-01-11 14:23:4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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