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定,每名老师每周10课时为标准课时,这样一学年算下来是总课时。如果不够一课时扣30多块钱。问题是,现在技工学校根本就找不起来,所以很多老师都被扣钱了,仅此一项最多的一年扣好几千。例如2012年上学年平均课时2点多,这不是老师的原因啊!可气的是领导们却偷偷分招生奖励。还规定每个教职工每年必须招生一名学生,完不成的年底罚款800元。真不知学校的罚款有法律依据吗?显然,教师法、劳动法是不存在这一条款的。可这一规定已实行多年,今年六月放假前在全校大会上校领导又郑重宣布这一规定将继续执行下去,国家发给我们应得的收入就这样无理的被扣掉,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按此逻辑,学校生源不足,是当校长的无能,校领导是不是更该扣钱啊?为什么不扣领导们的钱?再者,学校有专门招生办,有足够的人员、有足够的招生专用经费和汽车供招生使用,他们也不扣钱。而广大教职工各司其责却因为他们的无能把应得的收入扣掉一部分,请问校领导还讲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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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根据具体的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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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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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