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总部设立的分公司,限面临破产,在此之间我司与供货商之前产生的原材料货款决定由总公司负责,给原材料供货商的合同订单以我公司名义加盖公章产生的交易,现在供应商要求我公司给他们付款,我们想将此产生的货款转给总公司负责,具体条例该怎么进行,需要什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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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总公司同意,然后你们三方协议即可,不明之处可以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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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可以签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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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三方协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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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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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当有总公司承担,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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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签署三方协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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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总公司同意,然后你们三方协议即可。具体协议内容可以请律师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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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总公司同意,然后你们三方协议即可。具体协议内容可以请律师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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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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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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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