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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公司有劳动纠纷。仲裁无效后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6月17日立案,民事诉讼简易程序,7月3日开庭,10月26日宣布转成普通程序(已过简易程序的3个月的期限),直到今天已经立案200多天了,也没有出来判决。 请问,法院延期判决需要有院长的签字同意,而延期判决的原因需要通知我或我的代理律师吗?法律上规定6个月结案,他们无故逾期不判决,是否属于不作为行为? 我该怎么办? 谢谢!

其它综合
2012-01-04 17:59: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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