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人:A
包工头:B(是承包农村村民C建造房屋的)
A在B的带领下给C建造房屋的过程中受伤的。(受伤原因:于2011年12月29日上午11:00多在拆缷房屋顶的旧空心板时,被吊车吊板时脱钩,砸倒在地,右脚被砸。)造成右脚小指头被截指,二拇脚指头被接指。
包工头B未经A的家属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手术。
我想问这种情况接下来该咋办?
如果走法律程序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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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先积极治病。按法律规定,B和C应承担连带责任。建议病情稳定后,做一个伤残鉴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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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不成建议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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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B和C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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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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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承建的是二层以下民用建筑,而且是发包关系,村民C无需承担责任。
你只能以雇员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要求包工头承担雇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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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奖励10分。回答字数在 4000 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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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