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4月进的公司,当时是面试的文员,上了一段时间的班,老板又让我做财务,自己想想觉得做财务也可以学到些东西,就开始做财务,有时候还会跟单,进公司的时候公司不包吃住、也没签合同、社保也没有,我当时就跟老板谈,老板说要看我今后的工作表现在给我买社保,至今都没买;到2011年10月份老板又开了一家工厂,我又兼职做了仓管员,后来越做越不想做了,2012年1月6日我终于忍不住跟老板辞职了,他说我没给他时间交接工作,不让我辞职,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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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法提前30天书面辞职,期满自然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工资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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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提前30天交离职申请,到期就可以走,如不让走或扣工资,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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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辞职,交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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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随时离职,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
追问:陈律师,你好!想我这种情况是可以随时离职的吗?不管老板批不批准都可以,要不要负法律责任。我进公司以来都没签过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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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法提前30天书面辞职,期满自然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工资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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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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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