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门人,但是我前段时间在深圳工作。刚好也在一个江门人哪里打工。那时我刚进去做,他答应我说没有1800元。包吃一餐。包我住宿的。10月1号进去上班的,我在他哪里上班刚好一个半月,他就告诉我,说深圳这边。这个点,很难再做下去,然后就要求我现在开始不用上班。他说生意不好,我也没办法。只好不去上班了。等到11月15号发工资的时候。他只给我发了1500元。还有300没给我发。我就给他打电话,他还在装模作样。好像不知道似的,然后和我说下个月连那半个月的工资补上去一起发给你了,他这么说我没想那么多也就答应了。等到12月25号,他还是没有给我发那半个月的工资。可现在都2012年1月6号了他还没给我。每次打电话给他,每次都有借口。这个几次直接把手机关机了,我想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我没有合同,没有证据,我要怎么办呢?请各位仁士帮帮忙!谢谢!祝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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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江门的律师,从你交代的情况看你是在私人老板打工的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雇佣关系是受民法保护的,你和他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可以从多方面取证有雇佣关系的,例如你的工资存折,例如你的同事等等都可以证明你和老板存在雇佣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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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江门的律师,从你交代的情况看你是在私人老板打工的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雇佣关系是受民法保护的,你和他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可以从多方面取证有雇佣关系的,例如你的工资存折,例如你的同事等等都可以证明你和老板存在雇佣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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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江门的律师,从你交代的情况看你是在私人老板打工的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雇佣关系是受民法保护的,你和他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可以从多方面取证有雇佣关系的,例如你的工资存折,例如你的同事等等都可以证明你和老板存在雇佣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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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对于已经出现潜在法律风险的事由,应当果断的保存与纠纷相关的所有证据,在庄律师的协助下,在某个关键的诉讼程序之中发挥重大的作用,是最好的方式,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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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