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妻子和我有一个孩子,但是这孩子其实是她和情人生的,他一直欺骗我,我是无意间知道的,我要离婚,那孩子今年三岁,我能在离婚诉讼中向她要求精神损失赔偿吗?和孩子三年的抚养费吗?还是另行起诉呢?要是另行起诉案由是什么呢?她有过错夫妻共同财产我应该多分吧?那比例应该是多少?我是不是也可以想他的情人要求孩子三年的抚养费呢?那起诉他的案由是什么呢?
请一一答复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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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损害赔偿;2、也可以要求返还抚养费;3、你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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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的材料中,看出侵犯的法益应当不只一种,应当及时维权处理,庄律师,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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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对于已经出现潜在法律风险的事由,应当果断的保存与纠纷相关的所有证据,在庄律师的协助下,在某个关键的诉讼程序之中发挥重大的作用,是最好的方式,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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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