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是2001年4月1日入职上海的一家外资涂料公司,长年外派,近距离接触油漆,现公司裁员,公司通知我2012年1月31日与我终止合同,我上次的合同签到2012年12月31日,我这种情况会获得怎样的补偿?我该怎样维护权利获得最大的补偿?谢谢!

其它综合
2012-01-06 11:19:0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办理,通则规定与省高院的会议纪要已经对于该类问题作为更进一步的明确,在结合案件材料及相应法律规定,能够给予专业的庄律师意见及法律风险,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 1、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双倍赔偿金;
    2、如有疑问,来电详细咨询。
  • 从你表述情况看, 公司终止你的合同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双倍赔偿金。建议聘请律师代理。
  • 你好:
    1、你可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即20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2、可要求做体检并做职业病鉴定,如鉴定患有职业病,可按鉴定结果的标准进行赔偿;
  • 可以办理,通则规定与省高院的会议纪要已经对于该类问题作为更进一步的明确,在结合案件材料及相应法律规定,能够给予专业的庄律师意见及法律风险,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可以办理,协商不成,可将事实经过及详细法律规定以书面诉状的形式确立下来,依照责任的划分确立诉讼请求,庄律师提供诉讼策略及答辩技巧,恳请法院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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