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山东省胶州市人,我于2011年8月9日到胶州维克一名厂方代表我们工资是厂家开,每月15号。到了2011年11月15日本应开工资,我们厂家业务说让我们把账做出来在开工资,我们月底就把账做出来了然后寄给厂家,我们又等到12月15号可还是没开工资,我给厂家业务打电话咨询,厂家业务说还没对出账来,得过几天。12月17日,我又打电话咨询,厂家业务又说过两天,没办法,我们找了维克的经理,让他给我们要工资,23号我们经理给我们要了一部分【不到一半】,从12月24日到现在1月5日我们厂家一直是拖着工资,不给我们开。
请问各位律师,我们厂家是否可以追究法律责任呢?那维克是不是也得追究法律责任呢?因为维克招的人,厂家跟维克属于合作关系,这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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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员工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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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协商,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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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