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2008年买了福山区曙光名座的房子,购房合同的面积是111.48,开发商一直没有给我们办理房产证,今年大证下来后通知我们去办理房产证结果实测面积是101.4,整整小了10平方米,请问我们这些业主应该在办理房产证前起诉开放商退换多收的房款,还是应该在办理房产证后再起诉呢?期待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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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返还多收的房款。
符合条件,应当可以处理,省内可致电,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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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返还多收的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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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返还多收的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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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及时起诉,争取早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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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返还多收的房款。
可以办理,通则规定与省高院的会议纪要已经对于该类问题作为更进一步的明确,在结合案件材料及相应法律规定,能够给予专业的庄律师意见及法律风险,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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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出证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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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