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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男方在2004年结婚,他于2001年贷款购得房屋一套就是结婚前已交贷款三年,其余共同生活过程中家里的费用均为我挣得。因为他当时的工资为700还贷为550,而每个月生活费均在二千以上。现在他有外遇,不止一次,离婚我能要得到房款的多少,能否申请精神赔偿,能否起诉对方那女的第三者,起诉能得到什么。我俩现在小孩五岁了,正常情况下这个小孩应该怎么判。我没固定收入。他有,但他挣得一直没我多。我想为自己多争取点。

民事相关
2012-01-06 13:13:3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后还贷部分,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你好,婚后还贷部分,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符合条件,应当可以处理,省内可致电,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