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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小加工厂,于2011年5月10日与一房东签了厂房租赁合同,押金3万,租金3万,租金是每月一万。由于厂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所以后来我们办不了营业执照,因而想退租,房东不同意,我们的房租也就没有交,到了8月30日房东停电锁门,导致生产停工几天,最后协商9月10日前让我们搬离,并写了字条不搬的后果是没收所有东西,经核算搬离后扣除水电费应退回余下押金共13000多元,在我们搬离后房东迟迟不肯退押金,到现在找房东时说要扣我们8000多元,因为房子现在也还没有租出去。要算是我们造成的损失。还说我们违反合同,请问我们该怎么办?算是我们违反合同吗?

合同纠纷
2012-01-04 15:04:0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们想退租,经过协商,你们于9月10号就解除合同达成了协议,即解除合同后应退还你13000元押金,现在房东要多扣8000,是房东违约,你可先协商,协商不成你可起诉追缴。
  • 你好,尽快委托律师办理
  • 可到法院起诉维权;不算。如有疑问或需帮助,欢迎来电或来所咨询。
  • 你们不算违反合同。可以起诉维权。
  • 可到法院起诉维权;不算。如有疑问或需帮助,欢迎来电或来所咨询。
    与对方认真沟通一次,作为专业庄律师掌握的赔偿标准、程序规则、诉讼核心权力支撑点可以作为你的最后维权手段。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 可追究对方责任,具体尽快 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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