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0月31日通过邮件提出离职申请,但是11月份结束后,仍未通知我办理离职,12月1、2日,本人都正常在公司上班,之后本人一直在等离职通知,没有上班,直到12月15日公司才电话通知我去办理离职,并告知本人12月份一天考勤都没有,而事实上我是有考勤的,因为不想纠缠,所以我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而是直接走了。
到12月23日的时候,顺丰快递给我打电话,说是有快递要给我,我当时没在意,以为是电信给我推销的手机又送来了,我不想要,就说我在出差,要半个月以后才能回来,后来才知道是公司给我寄的《限期返岗通知书》,并在当天收到了公司发来的短信和邮件,内容如下:
***同志:
经查,你自2011年12月3日起未履行公司规定审批手续擅自离岗,至今已离岗17日。
公司已于2011年12月23日寄出《限期返岗通知书》,顺丰快递反馈你因出差在外未能及时接收信件,要求快递安排1月重新派送。
你未在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即入职其他公司工作,此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请立即回司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在限期2011年12月31日前回司,公司将入禀法院对你提出诉讼。
现在的问题是:我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里有一份附带的脱密协议,规定必须于离职前3个月提出脱密申请,经过3个月的脱密期才能离职,否则不能离职,如若违约,要向公司赔偿12个月的工资。我想请问下,如果不去办离职手续,我这样是算自动离职吗?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是否需要做赔偿?到目前为止,我未入职任何公司从事任何工作,若公司到法院起诉我,结果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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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既然你已经履行了提前30日通知单位的义务,理论上你可以离职。至于单位的违约金,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可以办理,对于已经出现潜在法律风险的事由,应当果断的保存与纠纷相关的所有证据,在庄律师的协助下,在某个关键的诉讼程序之中发挥重大的作用,是最好的方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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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过用期,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你可以提出离职,要求结清全部工资,你工作期间的工资你可以要回,扣钱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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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既然你已经履行了提前30日通知单位的义务,理论上你可以离职。至于单位的违约金,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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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既然你已经履行了提前30日通知单位的义务,理论上你可以离职。至于单位的违约金,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标准的侵权,应当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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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告你,你应对得当就不会有什么问题。另外,你可以考虑反诉。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可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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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