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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家是农村的,在四十多年前与另两家共同居住在一个院子里,一家四十年前搬它处建房居住,另一家38年前搬离它处建房居住,我家于35年前于原址上建房居住至今.在现在宅基地复垦培偿的时候其他两个要求共同享有. 这种情况是否合理?废弃宅基地是否永久存在?

房产纠纷
2012-01-04 15: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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