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9年7月2号到公司上班的,到09年12月31号为试用期。2011年1月1号公司给我签了两年的合同。到2012年1月2日公司解雇我。在工作期间公司没有给我交任何保险。请问黄律师公司这样解雇我,应该怎么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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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补交社保并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标准的侵权,应当及时处理。
努力做好沟通协商,诉讼是最终的律师维权手段,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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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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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补交社保并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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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补交社保并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标准的侵权,应当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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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恢复工作,补缴社会保险,如不愿恢复工作则要求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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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补交社保并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标准的侵权,应当及时处理。
符合条件,应当可以处理,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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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