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今年8月26号到厦门某装饰公司上班,招聘入职是按设计师职位入职,到2012年1月1日发取第四个月工资时,公司方面以能力未达到公司要求为由,不签取劳动合同,并单方面按试用期800/月计算工资,前三个月亦是如此,而厦门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月,而公司承诺是转正1500/月.并未如实执行,像这样的情况如何解决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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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该单位;
【2】也可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可以办理,准备相关材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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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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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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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该单位;
【2】也可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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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后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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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该单位;
【2】也可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在现在的材料中,看出侵犯的法益应当不只一种,应当及时维权处理,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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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该单位;
【2】也可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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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工资标准最好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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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该单位;
【2】也可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可以办理,通则规定与省高院的会议纪要已经对于该类问题作为更进一步的明确,在结合案件材料及相应法律规定,能够给予专业的庄律师意见及法律风险,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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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