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门面房租给一国营单位做机房使用,对方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分出一部分做营业厅,且五年前,2006年12月18日签的一份十年合同,前五年一次性付款,后五年按同地段市场行情取中间值,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现在五年过去了,对方以我要求的房租过高,重新签一年合同。算违约吗?实际租金我是按我左右20米最高和最低的租金取中间值计算的。现在不同意签一年,他们就一直拖,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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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的不严谨,导致出现争议,现在如果协商不成只能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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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就只有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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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需要经过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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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的不严谨,导致出现争议,现在如果协商不成只能诉讼解决。
标准的侵权,应当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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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的不严谨,导致出现争议,现在如果协商不成只能诉讼解决。
可以办理,准备相关材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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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对方是转租或改变经营范围,均违反合同约定,涉嫌违约,至于对方拖欠租金,可以到法院起诉或协商,对方如认为租金过高,可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解决,不能做为违约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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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的不严谨,导致出现争议,现在如果协商不成只能诉讼解决。
冷静对待,依法维护权利才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式,应当咨询专业庄律师,获取前沿司法实践,避免判断失误,较为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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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