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 我的母亲在一个月前的一次客车交通事故中受伤,现住院治疗,腰椎骨折,找法医鉴定为10级伤残。我想向客运公司及车主索要赔偿,请问律师我可以索要哪方面的费用赔偿?每种费用的金额是多少? (我的母亲是退休教师,每月工资3000元,我和我的父亲陪护,我俩的工资分别是2000元和3000元,我们这里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1156元。)误工费和护理费按多久算?有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吗?如果有应是多少? 谢谢您! 急!急!急!

交通事故
2012-01-03 10:16:2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母亲依法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需要后续治疗,可依鉴定要求后续治疗费。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护理证明,护理时限可以通过鉴定确定。营养费的赔偿法院会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十级伤残相对应的数额,你可以适当要求,法官会依案情自由裁量。
  •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向肇事方索赔。误工费和护理费按照工资乘以天数,营养费根据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精神损失费根据当地习惯。
  • 你主张的项目外还应当有精神抚慰金,一级被抚养人的费用!这类案件我接触过,支持你!
  • 你好,建议你直接电话联系,当面解答与计算。
  • 按照规定,退休人员不计算误工费。护理费的计算需要医院的护理证明。营养费需要在伤残鉴定时作出鉴定,否则不予支持。精神损失费十级伤残一般是2000元。
  • 按黑龙江省标准计算赔偿你的鉴定过早可能要吃亏建议你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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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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