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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与9月6号骑摩托车被另一个人骑一辆摩托车被撞了,造成我父亲肩胛骨和小手指断了,父亲现在已出院在家休养,现在交通判决书已经出来了,对方负主要责任。 因为下回准备私下先去调节的,所以在事故的赔偿费用方面有点疑问,营养费、交通费、医疗费、以及器械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我查了相关法律知识已经了解了,然而精神抚恤金该如何计量?另外父亲手指没接受治疗,是否有必要去做下伤残鉴定,做的话要去什么部门做? 还有就是赔偿额该如何计算?因为对方也受了伤,也花了点医疗费。交警队的人说是双方把损失额加总后再乘以各自的责任,也就是说对方要负责的=(我家的一切损失+对方的一切损失)*70%-对方的已经损失的 譬如说我家损失5万对方损失4万对方只需承担2万3就够了吗????? 因为对具体赔付细则不了解,所以还请您帮我解答下~~~~~

交通事故
2009-09-23 0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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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