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工作失误,在发钱时未将我三个朋友扣下等待最后领钱,他们三个人提前将钱领走。无法将他们三个人有关2月份合同钱追回,这三个人也因终结的合同拒绝退款。他们大连就耒扣我的钱10万元这种做法也属于不受法律保护吗?
2 在大连核对时提供充足证据,他们认可没有提出任何凝问,钱是他们一一通知发的,给他们三人发钱终结合同,也是06年公司用救济金给他们急用钱问题。是我帮助操作的,难道我这样做也属于非法融资不属法律保护吗?
3 我也是受者,当时公司不能返钱我就将服务费全部给大家返下去了,我也和大家一样是个受害者。我没有融资。怎么能说我是属于非法融资不受法律保护?对吗?符合法律要求吗?请律师指点,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