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于2006年结婚,婚后发现我有子宫畸形故工资都是各归各的而且因为工作原因我很少回去(我们和婆婆住在一起,日常开销都由婆婆出),去年怀孕后意外流产,(他在我怀孕期间提出离婚我未答应),之后去医院的钱由他出包括做了宫腔镜的钱,如今我可以正常受孕了,但夫妻感情不怎么好,前些日子又因他从礼金里拿钱而闹的不愉快(是我和他一起去银行取的),如今我想离婚,请问1。结婚时收的彩礼的钱还有办酒席拍婚纱跟金银首饰是否要全部归还 2。他给我看病的钱是否我要出 3。因为没有孩子他提出要赔偿是否合理 4。我又可以受哪些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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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因婚前索要彩礼导致男方婚后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退还彩礼,但是这里需分清那些是索要的彩礼,而那些物品属于赠与的,若是赠与是不用返还的。
2、看病的费用你不用负担。
3、这样的要求不合理,法院也不会支持。
4、可以依法请求起诉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主张孩子抚养权、对方负担抚养费、探视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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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不予退还。2、看病的钱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3、不合理。4、受婚姻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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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男方可要求部分退回彩礼。结婚时亲戚送的红包是夫妻共同财产,酒席婚纱照都是两个人的事情,如欠下债要一起还,金银首饰是夫妻共同财产。
2、不需要。
3、不需要因为这个赔偿他。不是法定赔偿的事由。
4、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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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彩礼可不用退还,除非对方困难需退还部分。2.看病钱不用退。3.无小孩不用赔偿。4.你可以主张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你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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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能要求赔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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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