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2月在大庆一家电脑城买的移动硬盘,用了一个多月就坏了,保修期一年,由于在外地上学,没有第一时间拿去修,我在放暑假7月的时候拿去修理,商家说返厂,到时邮给我,但是修时没有给我任何发票或收据等纸质证明。后来商家说硬盘由于商家的失误把硬盘丢失,让我再放假回来直接去他那里拿新的就行。今年寒假12月份我去取硬盘,商家却要赔我一个不同品牌的硬盘,但是我不想要,我想要以前的硬盘,可是商家已经不卖了。然后我说我补差价买一个500G的日立硬盘。当时我的是花了330块买的320G的,日立500G的买470块,但是商家说必须补200块才可以。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适用什么法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