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于十几年前去世,我父亲没有再婚,我父母育有四子女,我是长子,有俩个妹妹和一个排行最小的弟弟,我父亲一直与我弟弟一家同住,我父亲于2007年底自行起草了一份遗嘱,内容为他名下现有70平左右住房一套,如去世则归我最小的弟弟所有,为了不必要的争执,我们其他三个子女分别签了字表示同意,但我想请问父亲名下的这套房是与我母亲的共同财产,虽然母亲已故,但我是否有权利分割母亲的那部分财产,如可以分割程序上怎么办?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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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一半属于你母亲的遗产,你父亲的遗嘱部分无效。因为对你母亲的财产是没有处分权的。但是由于你们其他子女对这份遗嘱也签字表示认可,等于你们之间达成了协议。所以不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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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父亲只能处分属于他自己的财产。你母亲的部分财产由你们四子女和父亲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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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只能对自己的一半房产和继承你母亲的一部分房产进行遗嘱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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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你父亲只能对自己的一半房产和继承你母亲的一部分房产进行遗嘱处分。对全部房产的遗嘱没有完全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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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只能对自己的一半房产和继承你母亲的一部分房产进行遗嘱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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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