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0月4号去酒店上班的 接待我的时候没说什么规定只问我长期干还是短期干。我回答的是长期
过了没一个月酒店贴出一个告示 说是在开业半年以后才可以辞职。
工资是按时发放的 又过了一段时间让我在员工手册上签了个字 上面的内容大部分都是以公司的利益为重
我在今年16号交的辞职书 当时接了但没给我答复 等我在问的时候说不能批 说是当初培训的时候说了要在开业后半年才能辞职, 现在酒店还在试营业阶段 不批辞职我应该怎么办 都马上要过年了 我是个法盲请帮我出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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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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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提前30天书面提交辞职书告知,到期即可离职,不给工资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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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的单方规定是违法的,你可以辞职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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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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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