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已分居,期间男方一人做生意欠下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若不属于,女方如何举证?还有男方父母在子女结婚前借的债用于结婚的,以及结婚后借的用于他们看病的,也属于子女共同债务吗?(现男方只有一母亲,没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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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分居期间男方所欠债务若是用于夫妻间的共同生活的话,则是属于共同债务的,除非女方可以提供书面证据证明不是用于夫妻间的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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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仍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以他父母名义对外形成的债务,在法律上应与你们夫妻二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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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做生意赚的钱或者欠的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该债务是男方个人债务。但是这个只是夫妻离婚时的认定,对外还是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承担,除非女方证明双方经济各自分开且第三人知晓该事实。结婚前男方父母借的债应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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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具体聘请律师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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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