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在2011年7月份左右 办理了**银行信用卡 。但是卡在办理成功之后 我并没有用 被别人用了 这人是我以前的同事 当时是在我本人同意借给她用,在我离开单位之前我有像她所要我的信用卡 但是她当时说里面有点欠款 还完之后再给予我 过后她告诉我还完了 卡也取消了 我就相信了 。。可是前些日子我收到银行的催款电话 告诉我 我已经9个月没有还款 已经欠款3270元 。现在银行最后通知欠款不但要还 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我想咨询一下 我会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哪些 ?谢谢 急需了解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