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妹妹的朋友,车先生,用我的资料办理了贷款。他也是托朋友才办理的,现在车先生跑了,请问这算不算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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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先报警查清事实,如果在向银行提交的借款合同、收款收据上的签字真实,是合同上注明的借款人所签,一般不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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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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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所说车先生还很难说够得上诈骗。现在车先生找不到人,以你的相关个人身份信息办理的贷款自然要由你承担相应的担保或还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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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不妨报诈骗案试试,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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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所说车先生还很难说够得上诈骗。现在车先生找不到人,以你的相关个人身份信息办理的贷款自然要由你承担相应的担保或还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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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报警将真相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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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