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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2005年1月在房产中介处购买了一间二手房,在1月也取得了该房的房产证和旧业主所有的购房资料(包括电梯维护基金发票)。在05年4月,收到物业管理公司的一封通知函,通知业主去取回电梯维护基金的退款。通知书上写明,凭电梯维护基金发票和房地产产权证取回退款。但我去物业公司退款时,物业公司却以电梯维护基金的台头写的是旧业主名,并非是新业主(本人)名而拒绝退款。我是否能合法地取回这笔退款?法律上这笔退款是属于新业主还是旧业主?按物业管理公司的说法,要凭发票与产权证取回退款。即使旧业主前往物业管理公司也无法得回退款(因为旧业主已不存在发票更不可能存在产权证),在新旧业主都无法合理取回退款的情况下,这笔退款是否只能由物业管理收取?请帮帮我,谢谢!

房产纠纷
2005-05-02 08:34:0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但问题是,我的房子已完成交易,交易前新旧业主都不知道房地产公司有钱要退回来,所以交易时候也没讨论过此问题。目前旧业主已无法联系得上,管理处的意见是一定要找旧业主回来签个名,同意这笔钱是由新业主取款,才能领取。如果旧业主永远都联系不上,那我该怎么办?
  • 问题是这笔钱才二千元,如果要涉及律师的话,可能我还要例贴给钱
  • 这要看你和旧房主怎么约定的
  • 应属于新业主所有,基金是房屋所有权的一部分。
  • 一般会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上下家协商约定.
  • 一般的房屋维修基金是随房子的,可是这个基金就很难说了,一共有多少钱啊
  • 当然是属于新业主所有,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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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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