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与妻子2004年结婚。我是上海崇明的非农城镇户籍,妻子是江苏的非农城镇户籍,我想把她的户籍签到我家,如何办理,有何年限要求?谢谢!
-
按上海市《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二、关于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温馨提示:回答即可得2分,答案被当事人采纳则获得悬赏分以及奖励10分。回答字数在 4000 字以内。
-
您好,建议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