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于2011.8.26逮捕,罪为非法经营,他的家人于2011.12.25才收到逮捕通知书,请问正常吗?
-
可以说有碍侦查,不必在24小时内通知
《刑诉法》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
可委托律师会见、取保等
-
你好,不合理。
-
逮捕是需要一段时间的,只要是有特殊情况没有超出办案时限都是合法的
-
您好!不符合法律规定。
《刑诉法》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