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因涉嫌婚姻诈骗现在以被羁押了50多天了,她是6月11日晚上被公安机关送进看守所的,先是刑事拘留,她被拘留的时候公安机关通知了她的堂姐夫,听说现在已经批捕了,但至今她的家人都没有收到公安机关的任何通知,请问在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不通知其家人,如果批捕了,那么逮捕通知书应在什么时间内送达其家人,假如公安机关批捕后,公安机关不通知其家人,那么是不是存在公安机关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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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25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送达被逮捕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逮捕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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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后应该及时通知家属。拘留有拘留通知书,一般在24小时内邮寄出去。批捕有逮捕通知书同上应该在逮捕后及时邮寄家属。家属没有收到有可能是邮寄的滞后性,或邮件丢失。建议及时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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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