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工地上做事,因安全措施不当,导致脚部骨折,老板给了他一个月的工资补贴,我从医生那里了解到3个月才能走路,6个月能做轻微的工作,1年才能正常的做事,我爸应该得到哪些补偿?没有跟老板签合同。。。我爸是在福建做事受伤的,现在在荆州。请问还可以向老板要补偿吗? 求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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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证人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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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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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申请工伤鉴定,时效一年。如果留下伤残,可以做伤残鉴定,鉴定的结果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一次性医疗补助、就业补助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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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劳动能力鉴定,要求赔偿
赔偿计算
1 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 药品金额 住院服务费金额 后续医疗费
2 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 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 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3 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4 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 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6 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7 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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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得确认你爸爸的法律关系。是属于侵权还是属于工伤,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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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属劳动关系,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如属雇员关系,有权要求误工费,如恢复期3个月后,若构成伤残,还有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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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构成伤残,进行伤残等级和后续治疗费鉴定,确定赔偿数额(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
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如需帮助,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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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