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长治新近购买住房一套,最近到了交房时间,可是开发商晚交房6个多月,还要求交纳配套费,包括测量费、燃气初装费、暖气初装费等七项费用共计一万元,山西省2010年下发文件,这些费用由开发商交纳,由业主交纳时应在合同中列明。我们的合同中没有这些事项,请问他们收费合理吗,另外这需要物价局批准吗,他们也没有收费依据,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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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费是城市建设的专项费用,可向市城建局或是规划勘测局了解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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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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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其出具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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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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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咨询的问题非个性问题,建议你作为该小区代表到房管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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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费是城市建设的专项费用,可向市城建局或市规划勘测局了解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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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